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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九章 结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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府尹若是在寻常地方,那是一方父母官,但在京城天子脚下,府尹是很难做的官,因为京城有太多官员比京兆府尹官职高,一般重臣勋贵们有了纠纷,京兆府尹就得受夹板气。

万一京城出了轰动的案子,第一个到倒霉的人不是犯人而是京兆府尹,因为他就在皇上眼皮子底下,随时都会被皇上听京兆府尹的官声。

大多数长着天足的女子都对能裹小脚的小姐很羡慕,因为大隋约定俗成的规矩,只有士族,世家,勋贵,读书人家的女儿才能裹脚,不是识字的人都叫读书人,想要裹脚起码得是秀才人家的女儿。

于是,虽然街上也有名门小姐命妇走动,但曾柔看她们走路摇摇摆摆的样子,都替她们累得慌。

曾柔再也不抱怨老天给她的烂牌了,如果她穿到裹小脚的身体里,曾柔宁可自杀,裹脚是对女子最严重的摧残,没有之一!喜欢把玩女子三寸金兰的男人都是变态,没有幸免冤枉的。

如果她和诸葛云能够篡位成功的话,曾柔一定会给那群变态点颜色看看,让他们亲自尝尝裹脚的滋味,他们双脚裹成了三寸金莲,他们随时都可以把玩,这样不是更好?

樱桃轻声说道:“夫人,用不用奴婢找人写张状纸?”

曾柔送走了曾父后坐上了停放在伽蓝寺侧门口的马车,她就是坐着这辆马车到的伽蓝寺,这回儿正好让赶马车的人送她去京兆衙门。

哪个朝代都少不了讼师,大隋朝也有写状纸的讼师,但是很少有人会请讼师辩护,因为既然拿到公堂上说的案子大多是证据确凿的铁案,很少有犯人能脱罪的。

与其请没有用的讼师,还不如拿银子疏通县官父母官,所以说在大隋讼师的地位并不高,写状纸的活便是寺庙门口专门给人写书信的人也能做到。

“律法不健全,讼师没饭吃!”

“夫人……”

“不用,我先了解一下详情。”

曾柔翻到了大隋律例最后一页,找不到女子不能做讼师的规定,这么说她可以做第一个女讼师,也可以给不景气的讼师行业立一个标杆,讼师应该怎当?

在现代律师可以体面的工种,社会地位同医生一样很高的。

曾柔原本打算了解详情后,找个口齿伶俐的讼师培养一下,遥控指挥他去衙门打官司,但看了大隋律法后,曾柔改变了主意,她身上有二品诰命夫人的名分,京兆府尹只是六品官,他见到自己不管情愿还是不情愿都得磕头行礼,没有一个讼师比她更合适打这场官司了。

况且,曾柔需要竖起自己的名声来,如果她有个好名声,杨毅和徐丹娘也不敢轻易的谋害她。

樱桃不再诧异从曾柔口中蹦出的话,“您是要打算去看您哥哥?”

“嗯。”

曾柔忙着啃大隋律法,枯燥的,无趣的律法对她来说像是一颗灵丹妙药,染墨的纸香让曾柔很是怀念当时在法庭的舌辩,虽然她只是匆匆看过一遍,但这本律法在曾柔眼里到处都是漏洞!

大隋的民风接近于隋唐时期,街道上也有外出的小娘子,对女子的束缚相对明清时小一些,这也给曾柔提供了便利条件。

民风开放,不意味着不重视嫡庶,不意味着不兴盛女子裹小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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