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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卷 起风 166.为君洗手作羹汤(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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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多的猜测例证,都比不上眼见为实来的震撼。

中午,一人一龙出去在噩梦森林溜了一圈,捉回两只体大膘肥的土系豪猪来。

土系豪猪是五阶魔兽,不算特别厉害,却常常让武师级的武者们也束手无策。它最大的特点就是皮糙肉厚,耐打耐抗,精力十足。不过土系豪猪不愧是属猪的,脑子反应太慢,就算受伤了也只知道发狂横冲直撞,压根不懂迂回战术,所以真想捕猎它,倒也不算太难,只好备好足够替换的人手就可以了。

清戈一手提一只分明已经失血过多已经死去的豪猪,扔到地上。豪猪身上几乎没有任何伤痕,连搏斗的痕迹都不明显,两只都是一样,头颈下的脂肪层被利器割开,一招毙命。

科芙娜下意识看了一眼清戈的手,瞳孔微缩:龙族的爪子果然足够锋利。

166.为君洗手作羹汤(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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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,安格的想法自然不过是玩笑话,当初还是科芙娜主动让她与西德订立契约,又怎么会因为她和清戈之间有过契约关系而翻脸?

只是话说回来,也好在安格没说,否则科芙娜多半是要起疑的。从来就不曾听说过有人能和龙族契约成功的,大陆上传说的所谓龙骑士,其实都是和比龙族地上好几等的地行龙,而非真正的龙族。

地行龙也是一种魔兽,但跟龙族其实完全扯不上半点干系,与其说是龙,不如说是变种的蜥蜴。背上长有一对不能飞的肉翅,尾部极长,走动的时候速度极快,因为身体笨重,会发出沉闷的响声,容易惊动敌人。所以龙骑士们也只有在两军对垒的时候才能发挥出他们的作用,平时除了拿来炫耀,根本就不值一提。

要知道,它也可以杀死土系豪猪不假,但它本身的防御却不是摆着看的,想要一招毙命,除了要找好时趁对方不注意外,下手的分寸也极为重要。要是一不小心切歪了,那等待它的或许是断爪的下场。

而且它也不可能在不惊动对方的情况下将它杀死,不禁觉得脖颈有些发凉。

龙族的爪子,就是想割开自己的脖子,也是轻而易举的吧?

后来龙骑士逐渐泯然于众,和这一点未必没有关系。不过更多的却是因为人类的贪婪,地行龙本来数量就不多,偏偏肉质鲜美,很受贵族们的喜爱,那可是“龙肉”啊,就算不好吃也认了,更别说无上美味了于是多半都丧生在了捕猎者手下。再者,杀死地行龙还能获得一个屠龙勇士的美名,何乐而不为呢?

龙族对于所谓的“屠龙勇士”都是不屑一顾的,就人类那小身边,那破武器,只怕还没照面呢,就吓得屁滚尿流了屠龙?屠你妹啊

科芙娜觉得自己眼光很好,能跟龙族打交道的人类,必然有她的过人之处。

打从第一眼看见这个神情镇定的小女孩开始,就觉得这小丫头不简单。

可是在不简单,也只是个八岁多的小女孩啊,不过两个月的时间,就让西德从三阶进阶到五阶,远远的把娜娜它们甩到了身后,但是这一点,就让它刮目相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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